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端,是集边境、山区、多民族、贫困、原战区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。全县辖2镇12乡,92个村委会1010个村民小组。东隔红河与个旧市、蒙自县、河口瑶族自治县相望,西接绿春县,北连元阳县,南与越南接壤。县城距省会昆明477公里,距红河州府蒙自135公里。这里历史悠久,山川生态俊秀别样,民族文化古朴多彩。是世人神往的一块待开发的充满希望的热土和民族文化、生态考察的胜地。金平是一个多民族的家园。全县3677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上,世居着苗、瑶、傣、哈尼、彝、汉、壮、拉祜等8种民族和1种至今尚未确定族称的“莽人”。2004年末,全县总人口31.9万,少数民族占85.3%,构成了以苗、瑶、傣族为主体民族,8种民族1种人和谐相处的多民族家园。